社保扶贫:不让一人掉队

实现就业是贫困户最直接的脱贫方式。

近年来,把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有效推动了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工作。

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年龄特点和就业培训意愿,通过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到企业、扶贫车间、加工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自治区购买35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托底安置,全区新创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53个,累计创建各类就业扶贫示范基地205个,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4万人。

脱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人。自治区人社厅坚持补“入口”和“出口”,促进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提高贫困人口社保待遇。

通过政府补助资助,及时帮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7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人口82.8万人。

同时,从医疗和养老保险两个方面持续发力,增加贫困人口获得感。在现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调待遇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扩大用药范围和政府兜底保障等办法,给予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大幅度政策倾斜。先后5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各市、县(区)也自筹资金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有效促进养老保险在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参保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