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铁集团有限公司:我国税制与税收状况
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哲学家、文学家、资本主义精神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曾经说过一句话:“人生永远逃不掉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纳税。”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形成的一种方式,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国家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国必有税”。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税制改革经历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时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我国的营商环境随着税制的改革在不断改善。
经过税制的不断改革,伴随“营改增”的全面实施,我国目前开征18种税,按照税种大致可分为以下五大类:
第一类,所得类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第二类,流转类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第三类,财产类税: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
第四类,行为类税:船舶吨位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
第五类,资源类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烟草税、环保税。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持续增长,从1994年的5126.88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77992亿元,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1994年的10.5%提高到2021年的17.9%,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在重点税种方面,我国一直在加大改革力度。如增值税方面,我国自1979年引进增值税制度以来,不断改革和完善税制,如今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2021年增值税收入为98457亿元,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49.47%,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增值税改革以减税降负为导向,以优化税制为目标,推出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将原17%、11%两档税率结构调整为13%、9%、6%三档税率结构。
第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到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第三,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研发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下一步还将推出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征收措施。
在加大税制改革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征收管理手段,推出以“金税三期”为代表的信息化征收管控平台。“金税三期”上线以后不仅使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更加高效,提升了纳税服务质量,税收信息也更加公开、透明,为纳税人创造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还使税收分析比对更加高效便捷,将进一步促进税务机关规范税收执法和管理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情税”“关系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业务操作和执法标准统一规范,实现了全国数据大集中,及时利用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将使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更加高效,使其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更加准确、到位。